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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我区的第九批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

    2017-09-14 15:32:24  作者: 来源:武都区环保局
      日前,陇南市保障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协调联络组向我区转办第九批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已办结。接到群众投诉问题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核实,对查处属实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受理编号59
      有群众反映:武都区角弓镇柳城村砂石料厂(原柳城砖厂)将洗砂石料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村民地里,并且粉尘影响居民生活。
      一、基本情况
      武都区角弓镇柳城村砂石料厂位于角弓镇柳城村,原为武都区角弓镇柳城机砖厂,砂石料加工厂修建于机砖厂内。在现场发现,场地内原旧砖窑附近堆放有未加工的原砂石料和少量成品砂。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一)洗砂石料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村民地里情况
      群众信访举报武都角弓镇柳城村砂石料厂将洗砂料的废水直接排入到村民地里情况不属实。经现场调查,该砂石料厂建有1个污水沉淀池,清洗砂石过程中产生的污水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用水泵将处理后的水经埋设的专输管道排放到白龙江。现场没有发现洗砂废水不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村民地内的情况。
      (二)粉尘影响居民生活情况
      群众投诉的“粉尘影响居民生活”的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该砂石料厂在加工过程中采用人工喷洒降尘措施不规范,石料运输过程中没有完善的降尘措施,易产生扬尘。执法人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做了现场检查笔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相关条款,及时下发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企业做好各项环保措施,避免影响群众正常生活。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联合调查小组根据现场调查情况,由区国土局立即下发通知,决定对角弓镇柳城村砂石料厂进行关停,并由武都区角弓变电所对该砂厂进行了强制断电措施,责令业主停止生产,未经许可不得私自接通电源,并尽快处理堆放的砂石料,对周围生态环境进行生物治理。区政府已责令区国土局、环保局和角弓镇政府根据各自职能,针对存在的问题立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并由区国土局、环保局和角弓政府对整改意见跟踪落实到位。
      我区将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宣传教育和社会监督,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受理编号61
      有群众反映:武都区北山路东路下教场巷附件居民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到臭水沟(位于八将军巷内),恶臭影响居民生活。
      一、基本情况
      该信访案件反映的巷道内共有污水管网2条(东侧、西侧)、雨水渠1条。西侧污水管网运行良好,东侧污水管网由于建成年代较早,且埋深较深,受周边污水排放量增大影响,虽多次疏通,但仍存在管网排水不畅问题,群众反映污水直排臭水沟实为直排雨水渠。
      二、核实处理情况
      经调查,群众举报情况属实。
      经查,巷内西侧污水管网运行良好,无居民向雨水渠直接排污;东侧污水管网排水不畅,部分周边居民私自将生活污水直排到雨水渠内,导致影响周边环境。为及时解决该问题,区政府已安排区住建局于9月9日下午开始对东侧污水管网和雨水渠进行疏通清淤,并由城关镇负责积极劝导周边住户将产生的生活污水接回污水管网内进行收集。同时,为切实解决城区污水管网老化、收集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区已启动实施城区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目前,该工程已完成可研编制,正在进行可研评审和施工图设计,预计2017年12月底全面建成并投入使用。
下一步,我区将严格按照环境保护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市政设施巡查检查力度,加快污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建设步伐,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受理编号62
      有群众反映:赵海东在武都区马街镇寺背村的废弃煤炭厂里养猪(约十几头),恶臭影响居民生活。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经查,该养猪场位于寺背村湾儿下社的原龙沟煤矿售煤场院内,紧邻乡村公路,其左右两面和对面都是居民区,养猪场建有圈舍两间约20平方米的猪舍,现饲养13头猪,建有4立方米的集污池一座,未发现有粪污乱排的现象,属个人养殖行为。养猪场未办理《营业执照》、《项目建设环境评估报告》、《土地使用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依据《陇南市武都区人们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武都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武政办发〔2017〕58号),该养殖区域属于禁养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调查组及时召开了现场整改工作会议,责令该养殖场立即关停,停止养殖。养殖主赵海东承诺中秋节前出售所养的13头猪,在30日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我区将以此次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环保宣传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辖区内的养殖场粪污排放的监管力度,力争做到养殖场粪污零排放,促进全区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受理编号64
      有群众反映:武都区磨坝藏族乡唐家村唐家舍约1.5km处有一水电站,因该水电站排水渠破损导致水直流至唐家舍山坡,引起山体垮塌及泥石流,危害村民安全。注:去年 反映过,未按整顿处理要求解决问题。
       经调查,举报情况属实。
       该问题属于2016年12月份陇南市保障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向我区转办群众信访投诉问题,当时区政府责令区水保局、区国土局、区水务局、区林业局、磨坝乡组成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了查处,举报的问题基本属实。
      该电站名称为磨坝双河电站,法人代表赵克沁系区供电公司职工。电站始建于2007年,2009年开始生产发电,已正常生产七年,机组装机容量1500千瓦,管理人员5人。泄水槽位于唐家社公共护林处,渠长156米,平时不流水,遇到跳闸等停电现象后临时排水,由于泄洪槽比较小(宽50cm,深30cm),遇有泄水就出现溢流,导致下半部分垮塌,造成858平方米面积轻度水土流失。对此,当时区水保局在征求村干部及村民代表的意见后,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罚款5万元;责令限期按设计方案进行治理,修好排水槽,恢复植被,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双河电站承担全部治理经费,于2017年2月底前整改完毕”的处理决定。
       处理决定做出后,赵克沁本人没有提出异议,愿意配合整改,同时委托陇南市水电设计院做恢复治理施工设计,根据实际情况又做了两次变更。本人也提出冬天施工泥水不相合,开春后按设计一次治理。后因赵克沁身体健康原因,一直在四川华西医院住院治疗,导致恢复治理工程无人负责,电站自2016年10月停产至今。期间在区水保局工作人员电话告知,单位寻找等途径反复督促下,赵克沁只在现场备了部分沙石料。
2017年9月9日,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了实地查看,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依据施工设计方案,责令限期签订施工合同,在40天内全面完成治理任务。逾期未完成继续予以处罚,水保局将指定施工企业代施工,治理费用由电厂承担;二是继续对该电厂实施关停措施;三是本月11日起启动司法程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第一次罚款及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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