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甘肃网]陇南市武都区公检法联合开展“醉驾入刑”集中宣传活动

8月2日武都区公检法机关在兰天广场联合开展“醉驾入刑”集中宣传活动。茹芳丽 摄

武都区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向群众发放宣传单、宣传品,呼吁“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茹芳丽 摄
中国甘肃网8月30日讯据陇南日报报道为了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导致的道路交通事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8月2日上午,武都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在兰天广场联合开展以“拒绝酒后驾驶,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的“醉驾入刑”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区公、检、法三部门通过设立咨询台,开展现场咨询。交警部门工作人员和交通志愿者代表向现场群众发出“拒绝酒驾,从我做起”的倡议,同时,通过摆放拒绝酒驾宣传展板、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公布查处酒驾、醉驾数据及判处实刑案例,发放拒绝酒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面对面宣传教育和接受现场法律咨询,大力营造拒绝酒后驾驶的宣传氛围,使“开车不喝酒,酒后不开车”的法律意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活动期间,共散发各类宣传资料5000余份,各类宣传品2000余个,接受各类法律咨询60余人次。
“醉驾入刑”以来,武都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酒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逐步加大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的执法管理力度,推动建立长效治理机制,持续保持严管严查严处高压态势,对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实行“零容忍”。据统计,仅2015年1月至2017年7月,武都公安交警部门共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715起,其中醉驾违法犯罪行为312起,拘留171人,武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刑事诉讼293人,其中279人被武都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决,特别是“5.15”市公检法“三长”联席会议后,武都区公检法机关逐步加大查处、起诉和判决力度,2017年上半年武都区有16名醉驾人员以“危险驾驶罪”被武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实刑。
通过武都交警部门近两年的严查严惩工作和统计的数字来看,虽然酒驾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整治工作常态化和惩治酒驾醉驾危险驾驶行为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已经逐步形成,“醉驾入刑”已经得到普遍认知,但是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发生数量却始终只增不减。是驾驶员故意顶风违法,还是处罚力度不够,还是对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但笔者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增长和机动车的快速普及,大家聚会外出都已习惯了开车出行,加之酒驾行为具有很强的随意性,所以往往造成驾驶员会产生“喝得不多应该没事……”“交警大概在过周末……”“应该没有那么巧碰到查酒驾吧……”等等侥幸心理,给酒驾屡禁不止、越查越多创造了滋生环境。总之,创建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需要每一个交通参与者、每一个团体、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酒驾违法少一点,交通事故少一点,社会更加和谐点,是我们每一个人共同的愿望。(吴继忠)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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