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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武都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12-19 08:35:29  作者: 来源:
武政办发〔2016〕132号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陇南市武都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陇南市武都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4日
 
 
陇南市武都区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和省、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规划,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贡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陇南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全区地方志工作实际,制定本发展规划。

       一、“十二五”期间地方志工作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区史志办在地方志工作方面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志法规制度,切实加强地方志工作法治建设,以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为主业,以地方志信息化建设和地情资源开发利用为创新手段,以服务谋发展,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依法修志工作取得突破。“十二五” 以来,区委、区政府认真贯落实中央和省上有关地方志工作法规和政策,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地方志工作的领导责任,强化了地方志方面的工作职能,“一纳入”(即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八到位” (即“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的工作机制基本形成。
      ()志书编纂工作进展良好。成立了以政府区长为主任,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政府分管副区长为副主任,各专业志承编单位为成员的区志编委会;与各专业志初稿承编单位分别签订了责任书。首轮修志任务全面完成,《武都县志》已出版发行;第二轮志书《武都区志(1991—2016)》的编纂方案、篇目设置、凡例等前期工作已全面完成;“大事记”、“人物志”、“附录”等卷,目前已收集了部分资料;由武装部负责编纂的《陇南市武都区军事志》(截至2006年)已单独印刷出版。专业志编纂工作进展良好,基本完成初稿编纂。
      (三)年鉴编纂工作推进有力。每年向《甘肃年鉴》《陇南年鉴》提供图文资料,编纂其中的《县区简述·武都区》篇目。《武都年鉴》编纂也即将开展。
      (四)旧志整理出版成果显著。《阶州志集校笺注》出版发行。该书将明清五部阶州旧志校点注解,在旧志整理研究方面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并与2014年1月获陇南市首届社会科学成果史志类二等奖。
      (五)地情资料编写成绩显著。为了使史志工作有着更大的发展空间,切实发挥存史资政职能,为我区社会经济发展大局服务,积极编写了地情资料书籍。先后编辑出版了《甘肃史话丛书·武都史话》《陇南旅游丛书·花椒之乡武都》《武都油橄榄发展简史》《中国民间故事全书·武都卷》《陇南民政史话》等书籍,为保存地情资料,宣传武都,服务武都,提高武都知名度,促进武都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十二五”以来,全区地方志工作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地方志专业人才、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短缺。二是工作进展不平衡,《武都区志(1991—2016)》部分专业志编纂部门重视不够,区志编纂工作进展迟缓。三是方志信息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强调要高度重视修史修志,刘延东副总理在与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部分代表座谈时提出“一纳入,八到位”的地方志工作新要求,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陇南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地方志事业迎来了新的重要发展时期。在这承前启后的新时期,编委会各成员单位在地方志工作方面要把握机遇,乘势而上,顺势而为,明确目标任务,科学规划,全力推动地方志事业再上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大以来党的重大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省地方志办公室三项重点工作安排部署会议精神,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依法治志,充实和拓展地方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服务全区大力实施“433”发展战略的要求,坚持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载全区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协调推进全区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修志原则。加大地方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依法规范社会修志用志行为。区史志办要以《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准则,依法做好地方志组织、指导、督查工作。全面推进全区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重点推进区级志书、部门专业志书和乡镇志书的编纂。
  
      2.坚持全面发展原则。全区地方志工作要以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为宗旨,以推进依法治志为主线,以编纂志书、年鉴、地情资料为主业,以地方志资源开发利用和信息化建设为抓手,统筹兼顾专业志鉴编纂、专题资料编写、旧志整理、理论研究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3.坚持继承创新原则。在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良修志传统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第一轮工作经验教训,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勇于改革,敢于创新。整合汇聚全区地方志资源,打造“数字方志”、“智慧方志”,实现方志资源开放共享。

      4.坚持质量第一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存真求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确保志书质量,将精品意识贯穿于方志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格执行志书三级审查和验收制度,严把志书的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和保密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地方志成果。

      5. 坚持修志为用原则。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积极拓展志书的利用领域,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充分发挥志书作用,使修志成果能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人民群众服务。
三、“十三五”期间地方志事业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形成依法治志的良好局面。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实现《武都年鉴》全覆盖。加强对社会修志的指导与管理,组织编纂部门志、行业志、专题志和乡镇村志,实现志书品类多样化。创造条件,积极推进区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进一步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方志理论研究,做好第三轮修志准备工作。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地方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努力开创全区地方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 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到2020年,全面完成第二轮修志任务。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陇南市地方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中第二轮县(区)志编纂规划进度要求,确保《武都区志(1991—2016)》在2019年前出版。

  2.重视部门志、行业志、乡镇村志等各类专业志编纂工作。建立联系帮扶机制,丰富志书品类,形成综合志、专题志、部门志、行业志等多元化志书体系。倡导区直各部门编纂部门志, 2018年前,鼓励区人大、政协、农林水电、教科文卫体及司法等重点部门完成专业志编纂出版;有条件的区直部门编纂部门志;支持编纂乡镇村志,全区至少编纂3部以上乡镇村志;支持编纂企业、学校、特色志编纂; 

  3.提升综合年鉴工作水平。2018年前,县级综合年鉴《武都年鉴》全面启动,要坚持一年一鉴,次年出版,在提高质量、突出地方特色和年度特色上下功夫,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发行工作,力争实现数字出版。

  4.加强地方志信息化建设。按照分级建设、资源共享、安全高效的原则,加快区地方志网站建设进度。到2020年,全面完成地方志网站建设,实现全区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信息化综合服务体系。

  5.推进方志馆(地情资料室)建设。积极创造条件,建设区方志馆(地情资料室),暂不具备建设条件之前要加强地情资料收集和管理工作,确保各类藏书安全和读志用志需要。

      6.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加强对我区地情资源的深加工,推动乡土文化建设,开展民俗文化资料的征集和编纂工作,开展《武都之最》、《中国民间故事全书·武都卷(二)》、《武都通史》等一批系列化、专题化地情书籍的编纂工作。进一步做好旧志整理工作。引导社会各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拓宽服务渠道,增强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手段,更好地贴近经济社会发展实际,贴近人民群众需要,推动方志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

      7.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素质。每年对全区地方志工作人员进行理论和业务培训,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开展地方志理论研究和论文评奖活动,活跃学术研讨,推动方志理论建设。通过各种有效渠道,不断提升地方志工作人员的理论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工作水平。

      四、工作保障措施
      (一)深化依法修志,营造良好条件。按照国家《地方志工作条例》《甘肃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的规定和要求,深入推进依法修志。编委会成员要将地方志工作切实纳入日常工作计划中,做到领导到位、机构到位、经费到位、队伍到位、条件到位。区史志办要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地方志工作的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推动地方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重视地方志机构建设,保持修志队伍基本稳定;建立培训体系,制定切实可行的人才培养和成长计划,造就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的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服务型地方志队伍。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专兼职相结合的办法,解决好方志编纂工作专业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切实保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区政府将把地方志事业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保障修志编鉴印刷出版、方志馆与信息化建设、图书资料文献收集和保存、人员培训及对外交流等经费,切实改善修志部门工作条件。

      (四)加强规范管理,有序推进修志。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责任制、督查通报制等制度和规范,完善地情资料收集及管理制度、修志编鉴业务制度和主编(总纂)责任制,保证在组织启动、篇目设计、资料收集、初稿编纂、总纂统稿、志稿评议、审查验收、出版发行、报送备案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序推进。

      (五)强化精细管理,确保志书质量。区史志办要提高质量意识,实施精品工程,坚持主编负责制和“一枝笔”统稿制;建立健全保障志书质量的体制机制;组建专家库,重视编审校工作,努力提高志稿质量;严格执行志书年鉴审查验收制度,全力打造精品志书和年鉴;按规定办理志书印刷出版手续,选择资质完备的厂家印制志书,未经三审验收的地方志书不得印刷出版。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15日印发    

来源:武都区史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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