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武都区委员会关于拟推荐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2-11-11 13:04:36 作者: 来源: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预通知》文件精神,区委经深入考察、综合评审、统筹考虑,决定对在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能动履职,在促进全区依法治区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集体进行了评选,确定推荐陇南市武都区人民检察院为全省先进检察院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1日-11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区委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员会:0939-8212160
陇南市武都区纪检组驻区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0939-8255639
通信地址:武都区人民路278号
邮政编码:746000
中共陇南市武都区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监制:张文斌
审核:张秀兰
责编:孟涛涛 王肖晶
编辑:张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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