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城乡居民的一封信
2020-01-27 13:42:26 作者: 来源:
广大城乡居民:
你们好!
新年伊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蔓延,引起社会极大关注,全国各地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对此,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省委、省政府作出周密部署,市委、市政府采取多项措施严加防控,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生活秩序。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建议广大城乡居民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
一、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要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避免接触发热、呼吸道感染的病人,出门时要戴口罩。
二、勤洗手。尤其在手被呼吸道分泌物污染后、触摸过公共设施后、照顾病人后、探访医院后、处理污染的物品后,立刻用肥皂、含有酒精的洗手液以流水方式冲洗。
三、加强锻炼,规律作息,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不要随地吐痰,打喷嚏或咳嗽时用纸巾或袖肘遮住口、鼻。
四、避免接触野生畜禽,不要食用野生动物,肉、蛋类食物要彻底煮熟后再食用。
五、杜绝带病上班、聚会。如果出现发热、咳嗽、气促、胸闷等症状,尤其是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史的,请及时就医,以免错过最佳治疗时机。
六、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主动清洁环境,勤打扫、讲卫生、除鼠害、灭蟑螂,掌握了解卫生健康知识。
武汉来陇南、返陇南人员,要积极配合作好疫情防控工作,主动居家隔离14天,14天内不要走亲访友、不与外人接触。这关乎您和您的家人及全社会的健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每一位公民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14天后如无症状可解除隔离。如出现发热、咳嗽症状,请第一时间戴好口罩到省卫生健康委指定的10家定点医疗机构(市医院和各县区综合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不要到其他科室。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武汉旅居史。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可防、可控、可治。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祝全市人民新春快乐,身体健康!
陇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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