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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扶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高校毕业生 到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公告

    2017-08-23 10:23:46  作者: 来源: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全区精准扶贫工作攻坚力度,助力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精准脱贫,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根据《陇南市武都区2017年扶持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实施方案》,区委、区政府统筹资金,扶持全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7年,采取区上补贴、毕业生自愿报名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武都区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市、区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其中,扶持幼教类专业毕业生到幼儿园服务,扶持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其他毕业生扶持到各类企业服务,优先扶持特困家庭就业困难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具体扶持名额按照报名人数和招聘需求确定。

二、扶持政策

(一)毕业生到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毕业生到企业、幼儿园服务期间区上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期间区上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贴。用人单位负责安排毕业生的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承担日常管理考核工作。

(二)服务期间,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市、区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免费代理,并在办理户籍手续、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同等待遇。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间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以及脱产研究生考试。

(三)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吸纳留用。接收毕业生服务或留用人数达到一定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性优惠政策;鼓励毕业生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原服务单位工作,未留用的毕业生自主择业。

三、招聘范围条件

武都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就业困难家庭的未就业应届或往届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其中扶持医学专业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可在优先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户毕业生就业的基础上,按照岗位需求适当放宽至非建档立卡贫困户临床医学类和医技类专业毕业生。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已按规定在武都区报到注册。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服务,且符合用人单位招聘要求。

3、服务期满后自愿留企业、幼儿园就业以及由乡镇卫生院自行选聘或自主择业。

四、确定服务单位和征集岗位需求

(一)市、区各类企业

企业自愿申报,区人社局审核确定服务企业资格。服务企业主要针对技术含量高、企业规模较大、毕业生留用率高,与高校毕业生专业知识相关的市、区企业,企业所在地在武都区内,其中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企业同等条件下优先。企业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详细的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各企业于8月28日前向区人社局申报资料,根据企业申报情况,区人社局审核服务企业资格,统计汇总岗位需求。确定资格企业需和区人社部门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纳入: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较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履行社会保险参保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幼儿园

民营幼儿园和公建民营村级幼儿园均可申报服务资格。报送材料和资格条件的审核参照企业的申报要求执行,各幼儿园于8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区教育局汇总,区人社局审核。确定资格单位需和区教育局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

(三)乡镇卫生院

主要针对缺乏医学专业技术人员的乡镇卫生院。申报服务资格时,需提交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单位情况介绍,明确所需的岗位名称、专业要求、人员数量、工作性质、工作职责及工资待遇等。各卫生院于8月28日前将申报资料报区卫计局汇总,区人社局审核。确定资格单位需和区卫计局签订参加社会保险承诺书。

五、确定服务指标

区人社局根据毕业生报名情况和各申报单位需求,提出2017年度服务单位和指标。如出现申报单位需求较少而自愿服务的毕业生较多的现象,可由区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予以协调解决。服务指标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分解下达各服务单位,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分别组织实施。

六、组织招聘服务人员

(一)宣传动员和组织报名

区人社局通过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动员,公布具体实施细则,组织符合条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愿报名。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材料。报名幼儿园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23日至28日,报名地点为:申请进企业服务的毕业生在区人社局报名,申请到幼儿园服务的毕业生在区教育局报名,申请到乡镇卫生院服务的毕业生在区卫计局报名。

(二)双向对接、招聘人员

各企业、幼儿园和乡镇卫生院在下达的指标内,按照毕业生自愿报名、人社部门审核推荐、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向对接的方式,由区人社局牵头,组织符合条件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招聘和确定服务人选。要优先招聘特困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双向选择招聘会时间和地点以区人社局通知为准。

(三)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服务人员确定后,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服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用人单位及时为服务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七、考核管理

(一)区人社局制定服务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具体实施。区人社局对所有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实行台账管理,切实加强对服务毕业生的考核管理。服务人员的考核结果和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的缴费手续作为核发生活补贴的依据。

(二)考核实行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要内容包括岗位职责履行、专业技能提升、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考勤结果等情况。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人员,用人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人员因故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经审核后,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被取消服务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再享受此项政策。

(四)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服务单位资格:

1、以“空挂”方式骗取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向服务人员足额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五)服务人员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助。空出的指标由区人社局统一调剂,并按规定程序进行递补。

八、资金拨付与申领

(一)服务人员名单确定后,区人社局根据下达的计划指标,划拨补助经费。服务人员的生活补贴实行季度审批、按月发放,补贴资金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区卫计局专人负责办理,直接划入毕业生银联卡。

(二)用人单位申领服务人员生活补贴时,须提供服务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银联卡号、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表、考勤表、办理社会保险缴费记录及考核意见等相关材料。

(三)服务专项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防虚报、谎报、套取资金等行为,自觉接受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和审计,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九、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去向

毕业生到用人单位3年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支持服务人员继续留用。服务期满后用人单位未留用或不愿意留在用人单位的服务人员自主择业。

咨询电话:

区人社局:0939-8212035

区教育局:0939-8213703

区卫计局:0939-8212262

陇南市武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22日

【编辑 赵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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