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第五督查组深入琵琶镇检查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按照区委的统一安排,8月21号,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王文全、区委常委、宣传部长王凡、副区长张建强率领由区国土、水利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组成的区委第五督查组,深入到琵琶镇检查指导防汛抗洪工作。
在河道内修建的违章建筑,不仅直接影响到河道的正常行洪,而且发生洪水时,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也造成了极大威胁。督查组在检查中,重点查看了琵琶镇对占用河道的违章建筑清理工作开展情况。
在琵琶镇小河口,督查组现场拆除了一处占用河道违法修建的建筑物,使这一影响河道行洪的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排除。督查组指出:防汛工作要立足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具体的防汛措施,围绕村庄、桥梁、泥石流沟、施工区域、公路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完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群众进行防汛演练,做到科学有序防汛、险情发生时群众安全撤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随后,督查组深入到琵琶镇两河口村,检查村一级防汛工作,并现场了解防汛预案落实情况。要求乡镇、村社两级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制定具体的防汛措施,组织群众做好防汛演练,明确转移路线与方式,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安全转移及时撤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召开的座谈会上,督查组认真听取了琵琶镇、武罐高速相关标段负责人防汛工作情况汇报。
据了解:在今年的防汛工作中,琵琶镇党委政府,分别在镇村两级成立防汛工作领导小组与抢险应急分队,制定防汛应急预案,目前,已培训群众达3612人次,开展镇村社防汛演练26次,通过讲述防汛抢险知识和组织防汛演练,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汛意识。在汛期,琵琶镇镇村两级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通过地质灾害重点区域的排查,加强河道清淤和险段的加固,针对安全隐患地带,安排专人进行监测,并指定转移路线,设定安全区域,一旦发生险情,确保群众安全撤离,受地质灾害影响的村社,已及时转移群众到安全地带,确保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督查组强调:要吸取近期省内外发生地质灾害与洪涝灾害的教训,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完善防汛应急预案,提高群众防汛意识,严厉打击占用河道乱修乱建的行为,全面深入推进防汛工作。
督查组要求:要加强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及时预报及时发布,随时掌握气象信息。加大河道违章建筑清理与整治力度,全面清理河道乱修乱建等违法行为。武罐高速公路相关标段,汛期内要停止在河道施工区域内拌合站、预制场的施工活动,合理安排科学调度建设进度,在险段或者水毁地带,要采取具体的防汛措施,将人员与设备撤离到安全地带。
督查组要求:乡镇、村社、企业要组建强有力的抢险应急队伍,做好防汛演练活动,提高群众防汛能力。要加大对沿线水利工程、桥梁、干线公路等防汛重点区域,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同步做好泥石流沟与山体滑坡地带等地质灾害区域的监测与排查工作,采取具体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防汛信息的发布与防汛知识的宣传力度,乡镇、村社、施工企业同步进行,提高群众防汛意识。要靠实责任,实行领导干部问责制,乡镇部门密切配合,加强信息沟通,严格落实防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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