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保护第四督察组交办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2022-03-17 09:50:39 作者: 来源:
编号17:
一、信访问题:1.群众反映经上次举报“百慕”餐饮油烟问题后,“百慕”未将油烟管道排放口通到楼顶,只是加长了一点,窗户仍然无法打开。2.建邦华都小区楼下多家餐饮业共10多个油烟管道都没有通到楼顶上去,长期影响居民生活。
二、查处情况: 经调查,3月14日武都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武都区一号路的百慕迷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后,该公司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为了查验整改效果,武都区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烟道出口油烟浓度进行检测,5个工作日后,将依据油烟检测结果,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另行上报。
针对群众反映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小区3单元楼下共有6家餐饮企业,烟道共9个。相关餐饮企业中正常营业的有4家(蜀江龙、百慕、月满大江、红腾小君肝),该4家企业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余均已倒闭。经工作人员现场调研、走访群众,认为难以实现将烟道通到居民楼楼顶原因:一是存在安全隐患,向上延伸烟道需要将现有烟道加高约39米,难以满足防风防电要求;二是存在噪声污染隐患,加高烟道在通风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影响高层居民正常生活。
编号18:
一、信访问题:武都区钟楼滩民政局对面飞扬广告公司,占地500多平方米,有七八个机械,有手动瓶装、也有气压壶喷还有机器印刷,每晚工作到凌晨三点多,气味比油漆还大,天气变热,气味更重。该公司虽然安装有一套环保设备,但一直未工作。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8条,居民区不应建设油漆、喷绘容易产生气味的企业,请求政府将该企业搬离居民区。
二、查处情况:经现场检查核实,陇南飞扬同创广告有限公司钟楼滩分店主要经营广告印刷等业务,主要设备有:写真机2台、UV机2台、雕刻机2台、光油机2台、异形切割机1台、喷绘机1台。2021年11月,该公司采购安装了光氧活性炭VOCs处理设备一套,其喷绘作业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废气设备处理后排放。2021年12月、2022年1月对其无组织排放进行了两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设备正常运转,但该企业自动光油机装有一散热通风管,并通过窗口直排。同时,该作业房间有三个窗户呈打开状态,在加工过程中部分废气可能通过未密闭的窗户、加工场所门口排出,不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会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武都区提出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该公司在喷绘作业期间关闭作业空间门窗,防止有机废气排向外环境;二是要求该公司保持VOCs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严禁闲置和停用,并定期维修、更换活性炭;三是要求该公司将自动光油机散热通风管接入排气筒,将废气统一收集处理。
对于投诉内容中“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8条,居民区不应建设油漆、喷绘容易产生气味的企业,请求政府将该企业搬离居民区”的诉求,目前,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在依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适用条款开展查处。
编号19:
一、信访问题:武都区北山物资小区及恒源1号楼群众反映:1.物资小区旁边有一明渠,生活污水与垃圾进入明渠,臭味大。2.恒源1号楼后居住有十几户人,生活污水排在房后,但接下水管已经堵住,房泡在污水中。3.恒源1号楼院内山水(雨水)无法外排。
二、查处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物资小区旁边一明渠内因生活污水垃圾产生臭味情况属实;反映恒源1号楼后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在房后造成房屋被浸泡的情况失实;反映“恒源1号楼院内雨水无法外排的情况失实。现场检查中发现,物资小区旁边明渠内有少量垃圾与石块,生活污水经PVC管道排放,同时因管道破损,导致污水流入明渠产生一定臭味;恒源1号楼院内雨水全部流入排水明渠,不存在雨水无法外排问题;恒源1号楼背后住户生活污水已全部收集接入PVC污水管道,穿过楼体下方地沟后进入污水管网。
对此,武都区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住建部门对北山物资小区明渠内垃圾进行清理,将破损的PVC污水管道更换加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在明渠上面加盖格栅,防止杂物及垃圾进入;二是对恒源1号楼后全部污水管道进行查验,如发现管道破损后及时进行更换。
一、信访问题:1.群众反映经上次举报“百慕”餐饮油烟问题后,“百慕”未将油烟管道排放口通到楼顶,只是加长了一点,窗户仍然无法打开。2.建邦华都小区楼下多家餐饮业共10多个油烟管道都没有通到楼顶上去,长期影响居民生活。
二、查处情况: 经调查,3月14日武都区组织相关部门对武都区一号路的百慕迷迭餐饮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后,该公司已按照要求整改完毕。为了查验整改效果,武都区安排区市场监管局委托具有监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烟道出口油烟浓度进行检测,5个工作日后,将依据油烟检测结果,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另行上报。
针对群众反映第二个问题,经现场调查,该小区3单元楼下共有6家餐饮企业,烟道共9个。相关餐饮企业中正常营业的有4家(蜀江龙、百慕、月满大江、红腾小君肝),该4家企业均安装了油烟净化器,其余均已倒闭。经工作人员现场调研、走访群众,认为难以实现将烟道通到居民楼楼顶原因:一是存在安全隐患,向上延伸烟道需要将现有烟道加高约39米,难以满足防风防电要求;二是存在噪声污染隐患,加高烟道在通风过程中会产生噪声,影响高层居民正常生活。
编号18:
一、信访问题:武都区钟楼滩民政局对面飞扬广告公司,占地500多平方米,有七八个机械,有手动瓶装、也有气压壶喷还有机器印刷,每晚工作到凌晨三点多,气味比油漆还大,天气变热,气味更重。该公司虽然安装有一套环保设备,但一直未工作。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8条,居民区不应建设油漆、喷绘容易产生气味的企业,请求政府将该企业搬离居民区。
二、查处情况:经现场检查核实,陇南飞扬同创广告有限公司钟楼滩分店主要经营广告印刷等业务,主要设备有:写真机2台、UV机2台、雕刻机2台、光油机2台、异形切割机1台、喷绘机1台。2021年11月,该公司采购安装了光氧活性炭VOCs处理设备一套,其喷绘作业过程中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废气设备处理后排放。2021年12月、2022年1月对其无组织排放进行了两次检测,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设备正常运转,但该企业自动光油机装有一散热通风管,并通过窗口直排。同时,该作业房间有三个窗户呈打开状态,在加工过程中部分废气可能通过未密闭的窗户、加工场所门口排出,不符合环境保护有关要求,对周围住户正常生活会造成一定影响。对此,武都区提出整改措施:一是要求该公司在喷绘作业期间关闭作业空间门窗,防止有机废气排向外环境;二是要求该公司保持VOCs处理设备正常运行,严禁闲置和停用,并定期维修、更换活性炭;三是要求该公司将自动光油机散热通风管接入排气筒,将废气统一收集处理。
对于投诉内容中“根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48条,居民区不应建设油漆、喷绘容易产生气味的企业,请求政府将该企业搬离居民区”的诉求,目前,陇南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正在依据《甘肃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适用条款开展查处。
编号19:
一、信访问题:武都区北山物资小区及恒源1号楼群众反映:1.物资小区旁边有一明渠,生活污水与垃圾进入明渠,臭味大。2.恒源1号楼后居住有十几户人,生活污水排在房后,但接下水管已经堵住,房泡在污水中。3.恒源1号楼院内山水(雨水)无法外排。
二、查处情况:经现场核查,反映物资小区旁边一明渠内因生活污水垃圾产生臭味情况属实;反映恒源1号楼后居民将生活污水排在房后造成房屋被浸泡的情况失实;反映“恒源1号楼院内雨水无法外排的情况失实。现场检查中发现,物资小区旁边明渠内有少量垃圾与石块,生活污水经PVC管道排放,同时因管道破损,导致污水流入明渠产生一定臭味;恒源1号楼院内雨水全部流入排水明渠,不存在雨水无法外排问题;恒源1号楼背后住户生活污水已全部收集接入PVC污水管道,穿过楼体下方地沟后进入污水管网。
对此,武都区提出以下整改措施:一是由住建部门对北山物资小区明渠内垃圾进行清理,将破损的PVC污水管道更换加粗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同时在明渠上面加盖格栅,防止杂物及垃圾进入;二是对恒源1号楼后全部污水管道进行查验,如发现管道破损后及时进行更换。
监 制: 张文斌 审 核:张虎伟
责 编: 孟涛涛 编 辑:张 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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