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部分商铺恢复营业的通知
2020-02-17 19:45:56 作者: 来源:
全区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者: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复工复产相关文件精神和市委常委、区委书记田广慈在全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切实减少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的影响,按照经济发展和疫情防控两手抓的要求,经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复同意,2月17日区市场监管局会议决定:
一、即日起,全区临街商铺(手机店、眼镜店、花店、书店、文具店、烟酒店、副食店、花店等)恢复营业。农资店、农机店、汽修厂、水厂、煤厂、建材、洗消、干洗、维修、小理发店(100平米以下,2名技师以内)、食品小作坊、母婴店、鲜肉店、水产店、所有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恢复营业。
二、所有餐饮服务单位仅以外卖打包形式营业,不得堂食,不得提供聚餐场所(含面皮、米皮、饼子等小吃)。
三、大中型商场(含城西市场、金升市场)、茶楼、娱乐场所、农贸市场、小吃市场暂不恢复营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注意事项:商铺从业人员一律戴口罩,门口张贴戴口罩提示标语,做好经营场所每日消毒和通风,同时对从业人员每日进行体温检测。餐饮服务场所取餐排队必须间隔1米以上,不得聚集。隔离期未满人员不得返岗营业。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8221315
武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7日
【编辑 杨榛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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