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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两会】民政迈大步 民生更幸福

    2016-11-11 16:46:48  作者: 来源:中国陇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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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书记孙雪涛在市儿童福利院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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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门向贫困低保户送去慰问品。记者 张 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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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宕昌县农村贫困“两癌”妇女资助金发放现场。记者 刘国庆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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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省灾害信息员第一期师资培训班。

 

 

  ◎记者 罗 艳 实习记者 李 董

 

  编者按:一头连着“民”,一头连着“政”,民政工作承担着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基础性工作,是惠及百姓、为民解困的民生工程。近年来,市民政局牢记“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宗旨,深化实施“433”发展战略,基本建立了“社会救助、防灾救灾、优抚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治理”五大体系,提升了民政系统“服务大局、应急处突、开拓创新”三大能力,用真心搭起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为弱势群体撑起一片蓝天,开创了民政工作新局面。

 

  社会救助 为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

 

  “我由衷地感谢民政部门的社会救助政策!”家住成县黄陈镇郑山村的低保户王德杰谈起民政部门给予其一家四口的帮助时,特别激动。

 

  今年35岁的王德杰,全家主要靠种地维持生活。去年,王德杰患上尿毒症,花费62455元,合作医疗报销43646元,自付18809元,沉重的医疗费用,使这个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今年,成县民政部门接到王德杰的救助申请,及时解决医疗救助13000元、临时救助2000元,并办理农村二类低保,全家每人每月可以领到249元,解决了王德杰一家生活上的燃眉之急。

 

  这只是千千万万被救助的贫困家庭中的一个。近年来,市民政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制度体系,认真分析研判了当前社会救助工作助推精准扶贫面临的形势,扎实部署安排了全市社会救助助推精准扶贫工作,让全市城乡困难群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

 

  今年,我市再次提高农村低保和五保保障标准,一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75元提高到285元;二类对象月补助水平由234元提高到249元;三类对象月补助84元;四类对象月补助58元。农村五保供养省级补助标准提高15%,使得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5900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4625元。

 

  为了有效预防困难群众因病返贫和因病致贫,全市民政部门切实加大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力度,逐步扩大救助病种。截至第三季度,全市共救助农村大病患者7578人次,支付医疗救助资金3047万元;支助农村困难群众参保参合146355人,代缴参保参合费745.3万元,使困难群众“看病难”和“因病致贫”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

 

  今年,我市还制定下发了《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生活救助工作的意见》和《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办法(修订)的通知》,进一步健全了我市社会救助体系,及时妥善地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安全网。截至第三季度,共救助困难群众23881人次,累计支出城乡临时救助资金1886.8万元,切实保障了因灾造成暂时生活困难和边缘特困家庭的基本生活。

 

  养老服务 让夕阳别样红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37.6万,占全市总人口的13.4%,整体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加之众多农村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老年人口空巢率不断提高,空巢化现象日益突出,传统的养老方式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社会养老服务问题越来越突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积极探索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医养结合,城乡统筹的新型养老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保障水平,绘制无限美好的夕阳图景。

 

  逐步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全市民政部门抢抓发展机遇,积极争取项目支持,多方筹集资金,持续夯实养老服务基础。建成了陇南市老年公寓(军休所)、文县社会福利院、礼县老年护理院及9个县区中心敬老院,12个乡中心敬老院等一批城乡养老服务机构。

 

  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彩票公益金补助项目,因地制宜,整合利用闲置资源,建成了38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97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老人幸福院),设立了日间休息室、娱乐室、图书阅览室等配套设施,丰富老年人的休闲娱乐生活。同时加强管理,对建成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统一制定建立了规章制度,为广大老年人提供优质的社区服务,让老年人群体在温馨的社区环境中安享晚年。

 

  市民政局通过招商引资,吸纳民间资本于2015年3月在全省率先建成陇南市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并投入使用,以市为主平台,县(区)设二级平台,统一使用“12349”公益服务热线,重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健康管理、紧急救援四项养老服务项目;做到统一服务系统、统一数据格式、统一呼叫流程、统一服务规范、统一结算方式,着力构建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切实方便老年人生活。

 

  “功夫不负有心人。”通过我市民政人多年的努力,先后有成县城关镇西街社区、成县城关镇育才路、武都区城关新村社区、徽县桥西社区4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被省民政厅表彰命名为“全省示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今年,我市被国家卫计委、民政部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同时也被省卫计委、省民政厅列为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

 

  防灾减灾 为群众生命财产保驾护航

 

  今年以来,全市九县区共发生13次自然灾害,各类灾害造成农经作物、农房、基础设施等不同程度受损,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困难。

 

  据市民政局统计,截至2016年10月底,全市因自然灾害造成128.37万人次受灾,因灾死亡4人,因灾伤病10人,紧急转移安置92人,倒塌农房7户40间,严重损坏农房32户217间,一般损坏农房1318户5451间,农作物受灾面积131152.8公顷,直接经济损失8.6亿元。

 

  面对如此严峻的防灾减灾工作,我市民政人从未退缩,在综合防灾减灾工作中,我市及时下发汛期值班通知,建立汛期值班制度,确定汛期值班时间和人员,确保在突发灾情后能够及时进行处理。

 

  我市利用“‘5.12’防灾减灾日”和“防灾减灾宣传周”的有利时间节点,开展了集中宣传、互动教育、应急演练等形式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活动期间,市县区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万余份。“加强宣传教育,能够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说。

 

  救灾应急物资储备是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要环节,为保证救灾物资在紧急情况下,快速有效出库,我市用一个月的时间,对储备库未按物资码放标准储存的救灾物资重新整理码放,对其中散、乱、脏的物资重新折叠打捆、清洗消毒和晾晒,对回收和损坏不严重的物资进行了全面维护。同时通过采取省厅代储、本级采购等多种方式,共储备救灾物资单棉帐篷3900顶、棉被9500床,确保受灾群众能够及时得到妥善安置。

 

  2015年至2016年冬春期间,省上共下拨我市冬春生活救助资金3891万元,全市共救助灾区受灾困难群众17.86万人,其中:口粮救助16.34万人,衣被救助1.43万人、取暖救助0.21万人,使冬春期间缺口粮、缺衣被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及时有效保障。

 

  为全面掌握今冬明春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存在的困难,市县(区)自9月下旬以来,组织专门力量,对冬春期间存在生活困难的群众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全市2016-2017年度冬春受灾困难群众共有需救助人数51.36万人,其中:需口粮救助39.63万人,需衣被救助8.13万人,需取暖救助10.06万人,需其他救助1.74万人。

 

  以创建国家和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为引领,全面提升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根据《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和《甘肃省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今年对全市所辖社区进行评估认定,向国家和省上推荐武都区城关镇中山街社区、武都区城关镇人民路社区、文县城关镇县城社区、徽县城关镇北街社区、成县城关镇陇南路社区等5个符合创建标准的社区。

 

  风雨同舟,患难与共,陇南民政人在大灾大难面前,与灾区群众同呼吸,共命运,书写了一曲曲动人心魄的历史篇章。

 

  双拥优抚 军民融合鱼水情深

 

  “没有人民的军队,便没有人民的一切。”为自觉适应十八大以来“双拥”工作的新理念,以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为契机,市双拥办坚持按照立足“三大平台”,开展“四项活动”,打造“五项工程”,落实“六大政策”的思路统筹全市“双拥”工作,有力促进了“双拥”文化大宣传、“双拥”政策大落实,加强了军政军民团结。

 

  “拥军不仅仅是句政治口号,还得实实在在为部队建设做实事。”我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再次调整部分优抚对象、伤残军人、“三属”人员等生活补助,提高在乡老复员军人的生活补助标准,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困难参战涉核退役人员生活补助,还提高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对60周岁以上未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每人每月提高5元,由去年的每服一年义务兵役每月15元提高至20元。

 

  落实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待遇,在乡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全部纳入职工医疗保险;城镇无工作单位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居民医疗保险;在乡优抚对象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救助范围;按照《陇南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对部分大病、重病优抚对象按照比例予以报销。

 

  为了妥善解决退役士兵安置历史遗留问题,我市不断充分挖掘安置潜力和就业岗位资源,2015年以来共解决安置历史遗留问题411件。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全市共有省上批复的定点培训机构10家,共开办专业10余种,涵盖汽车驾驶培训,装载机、

 

  汽车维修,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计算机应用、电子电工、烹饪等相关培训专业,为退役士兵培训需求提供了多向选择和较好服务,自我市此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有1653人报名参加培训,实际培训1254人,毕业合格865人。

 

  2016年全市共有582人符合发放兵役优待补助金,截至目前,优待补助金已全部发放完毕,共计发放资金2328.0546万元,我市市级给武都区按照10%比例,配套兵役优待金52.84万元,武都区本级财政按照30%比例,其他8县财政分别按照40%比例足额落实了兵役优待补助金。落实安置期间退役士兵生活待遇,对待安置期间的退役士兵,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社会组织 管理明显加强

 

  2016年以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和政府关于促进社会组织发展与监督并重的方针,突出培育重点,依法登记,分类指导,强化监管,充分发挥各类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市社会组织得到稳步发展,整体质量不断提高。

 

  截至目前,全市社会组织已发展到3250个(其中社会团体2971个,民办非企业279个),较去年增长113%。职工总数达到30650人(社团27186人,民非3464人),已单独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53个,联合建立2579个,党建覆盖率达到74%,共有党员3715名(其中兼职党员2235名)。

 

  “这些社会组织已遍布我市城乡,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层次不同,覆盖广泛的社会体系,在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市民政局党组副书记、市社会组织党工委书记姬平林说。

 

  针对社会组织年检换证和执法监察工作,我市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市属社会组织2015年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属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截至目前,全市共完成社会组织年检828家,占应参加年检的80%。更换新社会组织法人证书1560家。对市属154家社会组织进行了日常执法检查工作。

 

  2016年以来,通过主动与省厅衔接,为陇南市国防教育协会争取省级福利彩票项目资金20万元。为陇南市苦荞专业协会争取中央财政项目资金20万元。极大地调动了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业、精准扶贫等工作的积极性。

 

  此外,通过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自身特色,涌现出大量典型事迹。如:为进一步将社会组织党员“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落到实处,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陇南市光明公益联合会2016年5月28日上午在兰天广场开展“点点滴滴热血浓,人道博爱处处情”为主题的无偿献血活动;陇南市国防教育中心2016年5月18日上午组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参加党规纪律知识闭卷考试等。

 

  实践证明,社会组织在创新社会治理、改善服务民生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编辑   杨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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