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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通知

    2020-08-16 09:16:23  作者: 来源: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做好人员避险安置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8月11日以来,我市接连出现强降雨过程,境内多条河流发生超警洪水,引发暴洪、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基础设施严重损毁、农作物大面积受灾。目前降水还在持续,山体垮塌、滑坡等地质灾害时有发生,严重威胁群众生命安全,防汛形势非常严峻。为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对于防汛救灾工作安排部署,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现就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要切实靠实工作责任,坚决扛起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政治责任,严格按照《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隐患区域群众紧急转移避险工作的通知》(陇政办发电〔2020〕48号)要求,层层抓好责任落实,全力做好应急避险各项准备工作。
    
二、各县区、乡镇、村社要科学合理划定避险场所和避灾线路,坚决避开山洪沟道口、临山、临崖、临水、临设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建筑物倒塌等险情的地段,确保避险场所和避灾线路绝对安全。
    
三、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教育引导群众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特别要对留守儿童、老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严格落实“一对一”“多对一”措施,把责任落实到乡、村干部,对拒不撤离的群众要采取强制性措施坚决予以撤离。
    
四、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导致撤离转移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15日

【编辑  胡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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