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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都区出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宣誓办法

    2016-09-27 11:34:4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本网讯(通讯员 李小鹏)近日,武都区人大常委会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监督法》和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办法,出台了《陇南市武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宣誓办法(试行)》,对国家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为贯彻落实好这一精神,武都区人大常委会及时谋划常委会任职宣誓工作,借鉴外地经验和做法,结合武都区实际,多方征求意见,通过反复修改完善,并经常委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了该宣誓办法。宣誓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增强宣誓人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宣誓人遵守宪法、执行宪法、维护宪法的自觉性,并通过向社会公开,让全社会了解宪法、尊崇宪法、拥护宪法,进而推动宪法的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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