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都区2013年共发放城乡低保补助资金15337.39万元
本网讯(通讯员 李腊梅)为让城乡低保在阳光下安全健康运行,武都区积极探索创新监督管理举措,通过四项措施,确保特困群众应保尽保,有效维护了城乡困难家庭的切身利益。2013年以来,全区共发放农村低保补助资金11226.49万元、城市低保补助资金4110.9万元。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成立了武都区城乡低保“四项活动”暨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了城乡低保“四项活动”暨农村低保清理和规范工作稳步推进。二是精心挑选试点,发挥示范效应。通过认真谋划、精心挑选,将鱼龙镇、玉皇乡、月照乡3乡镇确定为整乡镇重新评定,外纳乡曹家坝等10个乡镇的14个村,城关镇中山街、建设巷2个社区确定为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试点村(社区),通过先行试点,发挥示范效应,全面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目标。三是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水平。将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强化业务指导做为提升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通过以会代训、现场观摩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各级业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全区城乡低保规范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四是严格问责,违反规定要追究责任。武都区实行低保工作责任追究制,对符合条件申请低保待遇的,不得无故不受理或拖延办理,也不得违反规定为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办理享受低保待遇手续。切实维护低保对象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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