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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网信办出台网络直播新规,四专家深度解读

    2016-11-07 16:27:39  作者: 来源:人民网
      今早(11月4日),国家网信办发布《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针对当前非常火热但问题频出的网络直播应用,《规定》体现出哪些亮点?将对直播平台产生哪些约束?又将如何提升你我的直播体验?传播君第一时间梳理专家观点,为你做深度解读。

  祝华新 人民网舆情监测室秘书长

  【为互联网的文化品质划下红线】任何一种传播载体,在便利群众生活的同时,也应该考虑是否符合主流价值观,符合公序良俗。考虑到网络直播多半在移动端观看,因此《规定》的出台,是移动互联网治理的一项新举措,相信随着政府管理力度的加大、网民媒介素养的提高,移动端的舆论生态、文化生态也会与PC端一样,雾霾渐散,晴空初现。

  网络舆论生态的治理,更多地需要政府管理部门和司法机关的努力,厘清网络发声的法律边界。网络文化生态的治理,除了政府管理措施,更需要开放积极的网络文化批评,引导优质的视听内容上网,培植积极向上、文明向善的网络文化。有些网络直播内容,不一定违法,但文化水准肯定不高,需要通过文化批评和制作者、传播者、观赏者的文化自觉,推动品质的提升。文化批评要跟上管理的步伐,文化引导的手段和行政管理的手段相辅相成,形成互联网治理的合力。

  王四新 中国传媒大学文法学部副部长

  【规范网上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展现新思路新变化】2014年起,国家网信办连续主导制定了多个规范性文件,本次的《规定》,条文有所增加,内容和涉及的范围,也都有相应的扩大。这是中国互联网信息监管机构构建网络空间秩序,尤其是规范网上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展现的新思路、新变化,可以看到方法论上的变化和主导思想上的改进。

  1、“创新制”进一步细化平台责任。在基本管理、价值观和技术等多个层面,对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提出要求。

  2、“双管理”模式保障直播安全。政府监管机构与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共同监管,“内外兼修”的监管模式。

  3、“分职责”以强化地方监管。《规定》明确了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网信办,与国家网信办,都享有监督管理互联网直播信息服务内容的权力,也都可以对违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

  朱巍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

  【创建网络直播信用治理模式】《规定》的一大亮点,是首次将互联网信用纳入到网络直播治理中来,这对今后其他互联网领域法治建设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1、开创性地将网络主播的信用等级,与平台对其的管理和服务直接挂钩。喜欢“打擦边球”“耍小聪明”,信用等级就会降低,直播权限和收益也会降低。让信用与商业利益挂钩,诚实信用将重新回归网络直播市场。

  2、明文要求建立失信主播“黑名单”制度。很多网络平台为了商业利益,不惜违背法律底线去“留住”能够“获利”的“问题主播”。建立黑名单制度后,纳入黑名单的主播将“禁止重新注册账号”。平台再不用担心“问题主播”跳槽去别的平台,主播不能肆意“用脚投票”来“要挟”平台。

  3、鼓励建立网络直播全行业信用评价体系和服务标准。只有全行业适用同样的标准,才能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的后果,才不会让合法经营者和诚信经营者“吃亏”。

  方兴东 汕头大学国际互联网研究院院长

  【互联网直播进入全新治理阶段】《规定》的出台,标志着过去两年高歌猛进,却问题无数的直播浪潮开始进入全新治理阶段。网络直播是中国互联网一个引领全球的重大创新应用。但在资本的刺激下,也是乱象无数,不作不死,不断拉低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竞争尺度和道德底线,更是给社会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

  1、《规定》体现了国家网信办对互联网信息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执法的定位,确立了国家网信办在互联网直播服务中总体负责协调的角色。

  2、《规定》体现了互联网直播业务是互联网整个行业的新兴服务模式。

  3、监管的关键目的在于保持健康的发展势头,维护市场充分、良性的竞争环境,确保新主体的不断加入,保持持续的创新活力。

  4、网络直播行业的发展,需要这个行业中的企业有基本的主体责任感。

编辑  杨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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